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主管全院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经学院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下达各系教学任务并检查落实。
三、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等工作。会同督导室组织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会同教科研处组织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五、提出院历安排方案,负责全院学生的排课选课工作以及组织与管理全校课程的考试考核工作和国家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六、组织开展教学实验教学改革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负责实验课程管理及质量考核。
七、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大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学实习和实验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使用效益。
九、负责全院教学和实验工作量的核算。
十、负责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全院教学、教务管理网络的建设与维护。
十一、负责教材征订、管理发放及规范教材的选用工作。
十二、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入学、就业、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三、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四、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院报送各类信息并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务处是一个和谐而团结的团队,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教学秩序稳定为首任,以教学质量与时俱进为最终追求,不断贯彻先进教学理念、探索先进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教学手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体系,在质与效上不断实现新的突破。